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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南山与美乐家竞业官司落定:葛南山终审败诉

http://www.dsblog.net 2019-05-09 09:34:57

★ 事件简览 ★

 

  ❶. 2017年11月15日,葛南山从美乐家公司离职。
  ❷. 2018年1月,葛南山加入嘉康利(中国)公司,任公司总裁。
  ❸. 2018年1月,美乐家母公司与美乐家(中国)公司在美国提起诉讼,要求葛南山赔偿并申请禁令。
  ❹. 2018年3月20日,葛南山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自己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❺. 2018年5月10日,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葛南山的申请不属于该委员会处理范围为由,裁决撤销仲裁案件。
  ❻. 2018年6月26日,葛南山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1)确认葛南山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业务;(2)解除竞业协议中的竞业限制约定。
  ❼.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葛南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❽. 葛南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❾. 2019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维持原判,驳回葛南山上诉。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7年11月,就在中国公司总部位于上海的美资直销企业美乐家(中国)公司市场业绩蒸蒸日上之时,其中国区总经理葛南山却突然离职。两个月后的2018年1月初,葛南山低调加盟总部位于北京的另一家美资直销企业——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出任该公司的中国区总裁。
  对于葛南山的选择,一时让业界愕然。就在葛南山离职约一个月后,葛南山在与美乐家公司监事Jerry Felton间的沟通中,说出了自己离职的原因。 “2017年12月,我意外收到了Felton先生的信息,让我给他回电话。我打电话给Felton先生时,他说他听到了一些传言,说我决定接受嘉康利的雇佣邀请,并且询问我是否打算到嘉康利就职。我坦率地回复称,我无法保证在有好机会时我能拒绝任何工作。”
  更好的职业选择,最终让葛南山离开了服务7年的美乐家(中国)公司而入职嘉康利(中国)公司。
  而葛南山的跳槽,也引发了他与美乐家(中国)公司之间的一场时长将近两年的劳务纠纷官司。
  2019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美乐家(中国)公司胜诉,对葛南山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入职
  2011年4月13日,时年刚满39岁的香港居民葛南山入职美乐家(中国)公司,出任美乐家(中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市场拓展副总经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2日(编者注:看来美乐家高管的劳动合同是5年一个任期)。
  由于葛南山的职务属于公司管理要职,为此美乐家(中国)公司还与葛南山另外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明确葛南山系公司“骨干员工”,可以接触保密、专有和其他信息,具有危害公司合法商业权益的独特能力。
  在这份《竞业限制协议》中,美乐家(中国)公司约定:
  1、支付禁止竞争补偿金:“为保护用人单位合法商业权益,用人单位在限制期内,应每月向员工提供按月支付禁止竞争补偿金,员工应自行承担禁止竞争补偿金的所有个人所得税。”
  2、公司有权选择是否要求员工在限制期内履行禁止竞争义务:“如果合同终止或到期,用人单位有权选择是否要求员工在限制期内履行禁止竞争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要求员工在限制期履行禁止竞争义务,用人单位不支付上述禁止竞争经济补偿金……限制期一词应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到员工与公司的整个聘用期,以及终止日期之后的十八个月的时间段……”

来源:世直研 作者:张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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