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评论(共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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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562438582 2007-07-07 10:23:53 投诉 支持(1642)照你这样的说法的话,那假天狮真的害人啊? 还有我的女朋友也在假天狮,那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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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福生堂盟主 2007-07-08 00:33:17 投诉 支持(1659)文章不错,作者很了解天狮的内幕。2003年底以前的“假天狮”基本上跟“阳光系统”的杨有关,从他底下裂变出的很多骨干凭借在天狮的高号和产品以“五届三进制”骗了一大批农民(异地邀约)。原因可能是当初庞帮天狮引进了杨,后期开除杨但是李好像欠了杨一大笔巨额货款未退,所以他们手中有很多产品(穴宝居多)。凭借产品和天狮海外上市和发展的主导宣传,在全国掀起了一片造假热潮,当时天狮好像与工商一起联合打了一阵假,后期“全国山河一片假”,打不过来,真是“天下没有后悔药可吃,也没有免费的午餐”!2004年之后的“假天狮”主要以杨的余流加上大部分“授权经销店”店主因为前期炒做“高号”加盟并配“原始股票”未兑现导致转投他公司或重新制定制度另起炉灶为主,尤其是店主和高级经理居多;后期天狮整顿经销店和加大广告宣传规范市场运作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打假仍然没有斩尽杀绝,只是个平手。目前的假天狮已经分不出是什么成分了,大批的“传销难民”“传销跳蚤”“传销精英”纷纷“闻狮起舞”挣点“小”钱,解决温饱问题。而天狮因为“牌照”和“业绩”已经应付不过来了,只能站出来高喊“维权”口号,须知“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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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福生堂盟主 2007-07-08 00:43:33 投诉 支持(1615)本人非常支持作者的观点,天狮应该拿出”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到底是”无辜“还是”罪有应得“!更换“授权经销店”的招牌和司标,要好好考虑经销商们手里还有没有更多的“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换来换去还不是经销商倒霉。建议去跟李总要钱去!拿“股票”赊帐可以吗?可怜可怜这些“传销难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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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2015-08-16 22:21:19 投诉 支持(1132)假天狮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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