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沁阳市的“红头文件”:潜规则市场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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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投资达到5000万,车辆不用受罚、子女上学可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受公安机关检查、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河南省沁阳市委、市政府在“红头文件”中给予了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上述“超国民待遇”,并被媒体称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一个“金刚钻”。 (南方日报 周志坤)[@more@]

这两天,沁阳市公布的“超国民待遇”不断遭到口诛笔伐,民众声音更是激愤万分。

不过,也有人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南方日报的报道中就有这么一种猜测:
“当地党政部门不惜明目张胆地冒天下之大不韪,或许正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其用意则在于警告某些习惯于拉虎皮作大旗、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的部门或个人,从而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这是从规范招商引资的角度来看的。

不过,在我看来,沁阳市的这个“红头文件”只不过把潜规则书面化而已,而这些潜规则,并非只存在于沁阳市,各省各地都有。

在很多地方,军车、警车、官车、商车,交通违规后常常不了了之;老百姓的孩子读书常常被收“择校费”,有关系、有门路、有特权的孩子就不用;娱乐场所里查到“特殊人物”更是不敢声张;至于风景区的门票,“特殊人物”肯来是给面子,人家不是来看风景的,是来视察、考察、检查的,谁敢收门票?

所以,“超国民待遇”也好,“特权阶级”也好,本就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大家心照不宣,是为“潜规则”也。

如今,沁阳市把这些潜规则写出来了,也无非就是说了实话而已,竟遭受“舆论”大肆抨击,实在不公平。最起码,沁阳市还给这些“超国民”加了一个前提条件——投资5000万,至少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益。跟符合这个前提条件的“超国民”相比,更应该遭到舆论谴责的是那些靠纳税人的钱养活的“特权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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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2条评论)
  • 赵桐 说:

    2006-12-20 21:54:02

    "特权阶级"的存在,是法制社会的悲哀!更是社会制度某种缺陷的阴影!!!
  • 秋鱼 说:

    2007-01-06 22:53:01

    贴主逻辑可笑 闷声抢劫和明火执仗大张旗鼓地边叫边打劫 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 我看在情节上恐怕更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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