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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无"保健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喊你换证咯

http://www.dsblog.net 2024-11-04 10:26:03

  庶正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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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

 

 

  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保健食品其注册证书上“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俗称“双无”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全部的“卫食健字”号以及部分于2003-2005年法规过渡期内批准的国食健字产品。根据2023年8月发布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这类产品是需要进行“清理换证”的。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表示,文件对在产在售的“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给出具体操作规则,既是给各地方局的工作指导也是给企业提供了做换证申请的要求,确保推进工作平稳有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强调在5年期限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发放生产许可,不得以换证作为发放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以确保“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平稳过渡。

 

 

  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

  集中换证审查要点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 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目标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集中规范在产在售“双无”产品注册证书,设立注册证书有效期,规范保健功能声称,完善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档案信息,换发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实现保健食品注册与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衔接,落实落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不得以换证作为发放或延续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双无”产品换证平稳有序。


  三、换证范围
  过渡期内,对于在产在售的“双无”国产产品,注册人按照要求提出换证申请;对于在产在售“双无”进口产品,相关材料符合本审查要点规定的,注册人按照要求直接提出换证申请,审评机构根据换证审查需要,可以组织开展境外现场核查。

来源:庶正康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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