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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利VS廖宗明 北京真善美遭遇产品官司

http://www.dsblog.net 2007-08-09 16:40:00


  高军利说:“在2006年5月,我与真善美公司协商未果之后。我向消协进行投诉,但消协却不受理我的投诉。于是,我就在网上公开了自己的情况。从这之后,真善美公司再也没与我联系过。”
  谈到起诉的因由,高军利告诉记者他经过长达一年的等待都没有接到任何的结果,他对厂家愚弄消费者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怒,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高军利说:“真善美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令我非常失望。在与廖宗明见面之前,我提出了很多专业性的问题,希望能得到公司解答。但是最终我发现,真善美公司对这些东西毫不了解。甚至当我在法庭上提出这些问题时,真善美公司的代理人却称我的这些问题根本不是普通消费者能够提出来的。什么叫做普通消费者?普通消费者应该提出怎样的问题?普通消费者就应该不知道专业性的知识,而让公司任意愚弄吗?”
  高军利认为自己是一步一步被推上这条诉讼之路的,他说:“真善美的说辞总是一样的,总是推诿不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2007年初,诉讼时效要过期了,我只有选择上诉。”

  只要道歉

  真善美:至今高军利先生也没有提出有关其女儿“伤害”的医学鉴定,没有人真正知道其女儿是否受到了“伤害”,以及“伤害”与真善美的因果关系。
  高军利:我曾在庭审时带上女儿,向法官以及真善美公司的代理人展示过女儿的病情。应有的赔偿都是次要的,我只要求真善美公司还我一个公道。

  真善美告诉记者,高军利在与公司会晤及网上投诉中绝口不提女儿的伤势,同时也回避了公司与其女儿见面的要求,至今高军利也没有提出有关其女儿受到伤害的医学鉴定,这在诉讼是极度反常的现象。
  高军利认为自己并没有刻意回避这个问题,他说:“我曾在庭审时带上女儿,向法官以及真善美公司的代理人展示过女儿的病情。我没有以女儿受到伤害进行上诉,是因为一方面我认为医学鉴定的过程很长,一旦以此为依据进行诉讼,时间将变得极为漫长;另一方面,我认为这个案子中真善美自身的虚假广告问题更为严重。所以我选择以‘虚假广告纠纷’作为起诉案由。”
  在高军利的起诉状中,除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外,还要求真善美公司停止虚假广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公司网站刊登不得少于12个月。
  高军利说:“赔偿是次要的,厂家以自己的虚假广告骗取消费者购买产品,并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我作为消费者要求厂家道歉,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高军利告诉记者:“诉讼进行到现在,真善美也没有和我进行过协商,反而强调这是某家公司的行业间的一场报复性诉讼。”不过真善美公司向本刊否定了曾说过“报复性诉讼”的言论。但高军利回忆说:“至少在两个场合中他们提到了这句话。一是在与真善美会晤时,有人提出过;一是真善美代理人在法庭庭审时提出过。以至于从法庭出来,法官都问过我是不是替其他公司报复。这对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我来说,是一种伤害。”
  高军利在采访中一直声称不是为了赔偿,只是为了讨一个公道。至记者发稿日,二审判决仍未下达。据高军利称,根据规定结果将在8月中旬下达,他对胜诉很有信心,即便没有胜诉他也要继续上诉,直到讨回公道为止。同时,真善美公司也在关注着此次的判决结果,他们同样相信法庭会维护真善美公司的公道,本刊将继续关注案件进程。

来源:《中国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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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26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26楼, 完美人 2008-11-16 00:31:19   投诉 支持(1964)
    支持完美
  • 第25楼, 周总 2007-11-17 13:46:41   投诉 支持(1963)
    完美的产品真的很好,我十几年的鼻炎都被它调理好,真的太感谢完美公司啊!我非常支持完美!
  • 第24楼, 2007-10-02 20:55:34   投诉 支持(2001)
    无聊,瞎扯蛋
  • 第23楼, 江边的石头 2007-09-04 10:35:43   投诉 支持(1960)
    打开直销网看到的都是完美的形象广告,很好听的男声,很好看的画面,真棒!“真善美”这么好听的名字怎么不见你的广告宣传呢?
  • 第22楼, 笑世界 2007-09-04 10:31:56   投诉 支持(1985)
    真善美的名字挺好听,但是产品的名字怎么和完美公司的差不多呀?况且完美公司比真善美公司要早好几年呢!是不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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