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审结“一路有喜”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
http://www.dsblog.net 2019-09-05 11:06:38
网上商城“一路有喜”以销售农产物、虚拟货币为名,采取消费返现、吸收会员加入给与提成的经营形式,骗取消费者钱财。记者9月3日从深圳市扫黑办获悉,深圳南山法院近日审结“一路有喜”特大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其中,被告人卢伟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近来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不断向互联网领域蔓延,该案的判决有效遏制了传销乱象向互联网领域的扩张,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网络犯罪猖獗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深圳一路有喜公司是一个网上商城,法人代表为卢伟力。2017年1月,“一路有喜”商城上线运营,卢伟力等人以销售蘑菇、铁皮石斛等农产物、虚拟货币为名,采取消费返现、吸收会员加入给与提成的经营形式,诱骗消费者加入,骗取钱财。商城虽以销售商品为名,但商品的价格均远高于市场价格,投资者购买商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积分,继而参与“理财”。商城以消费返积分、积分参与理财并在相关平台挂卖变现的形式,引诱投资者在商城投资,缴纳入门费获得加入资格成为商城会员,会员可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并从下线的投资金额中获利。为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商城按区域将市场直接分配给部分“有能力、有资源”的会员,根据会员所带来团队的大小来区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区级代理,并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现金奖励。
“一路有喜”商城通过互联网开展传销活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就发展了近8万名会员,社会危害性极大。2018年5月,卢伟力、麻某莉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查,“一路有喜”传销团伙的传销层级多达46层,共涉及资金8338万余元,商城团队用户共233名,商城代理总数共549名。深圳南山法院近日审结该案,被告人卢伟力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麻某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深圳市扫黑办告诫市民,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既要警惕传统的传销犯罪,也要认清利用高科技产品等噱头实施的新型网络传销,不要被“快速致富”的幌子所诱惑。相关部门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社会大众能够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涉嫌此类犯罪的线索,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由于传销犯罪危害性大,波及面广,有必要建立由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电信等多部门配合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等手段全力构筑打击传销的协作体系,对非法传销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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