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传销案:谁圈走44.2亿元钱财
http://www.dsblog.net 2010-05-14 11:50:29
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崔玺和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万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个案子中查实的小组长共有570人。
记者就这些钱的问题,到惠民县公安局采访求证,多次努力,均遭拒绝。
没有受害人?
“这个案子中没有受害人”。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崔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解释说,因为这种营销模式有高额的回扣,所以购买产品的人都具有非法经营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金华海公司生产的保健品“喜多安”是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也并没有对产品质量本身提出质疑,只是认定这种产品营销的手段违法。
记者问崔院长:“如果普通的消费者听信金华海公司对产品的宣传而购买了一瓶或者几瓶产品,算不算是受害人。那些在52期至57期,公司实际已经被停业的阶段继续购买‘喜多安’的普通购买者,算不算是受害人?”
崔院长回答:“这种个别的受害人可能会存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小组长。”
在检察院,记者继续追问万鹏科长——这个案子中有没有受害人?
“这个问题不要问了,不好解释。”这是万鹏的回答。
记者追问。
“非法经营罪中,没有受害人。”万鹏说。
来源:《法人》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7楼, 2019-08-24 16:49:08 投诉 支持(718)洗钱的不是传销
-
第6楼, 富饶也是死在这个上面啊 2010-05-24 11:30:17 投诉 支持(1522)富饶也是死在这个上面啊,这些贪官啊。
-
第5楼, 2010-05-21 15:29:23 投诉 支持(1479)明抢明夺!一定要惩治这些腐败贪官!
-
第4楼, 2010-05-21 15:26:50 投诉 支持(1476)惠民为了抢夺人民的财产,给金华海扣上穿孝的罪名,这是一群黑强盗!
-
第3楼, 现场发现金科海(香港)国际集团公司传销证据 2010-05-20 22:34:47 投诉 支持(1485)□夏海鹏 宋浩 本报讯 近日,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表彰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洞头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洞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被评为先进集体,市工商局的周建敏、龙湾工商分局的潘步孝和龙湾公安分局的陈业被评为先进个人。 我市工商、公安部门在“百日行动”中,先后抽调77名骨干组成11个案件的专案组,共查获传销违法案件4起,遣散人员150名,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今年3月27日下午,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英国TVI旅游快车”涉外网络传销大案,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因涉嫌构成犯罪,现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8月26日,洞头县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对位于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区曾某的住所及经营场所实施检查,现场发现金科海(香港)国际集团公司传销证据。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卫康深度布局肠道微生态
- ·春芝堂25周年庆亮点抢先看
- ·东方红携多项技术成果亮相珠海航展
- ·艾多美欧洲浪漫之旅圆满收官
- ·USANA连续三年被评为犹他州最佳制造商
- ·安利斩获中国营养师发展大会多项大奖
- ·无限极“思利及人助学圆梦”走进西藏大学
- ·双迪纳米气泡富氢技术“狂飙”
热门文章